槟城人民之声志工陈泓凯被控刑事入侵案两周后过堂,理大前进阵线今天发动全校签名运动,欲收集500个签名施压理大校方撤销对陈泓凯的投报,停止不合理打压社运份子。
陈泓凯因在理大校园内张贴净选盟428集会的海报,而被校方保安人员截拦及举报。他被警方扣留及提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刑事侵入),即刑事侵入(criminal trespass)的罪名。
陈鸿凯案件将于2012年6月8日过堂。依据该条文,一旦罪成,陈泓凯将面对不超过3个月监禁、或不超过1000令吉罚款,或兩者兼施之处罚。
学生邀入校园非擅闯
理大前进阵线发言人杨健燕表示,该组织将在校园展开签名运动,然后在28日提呈备忘录给理大校方,要求后者撤销投报,以免陈泓凯遭受不合理的罪名打压。
“他被指未经同意下擅自进入理大及抵触刑事侵入罪,但其实他当天是在学生的邀请下进入校园。”
她点出,保安人员截拦陈泓凯时也目睹他在张贴海报,手中只有海报及钉书器,难以构成企图犯罪的说法。
她今天与几名学生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他们也高举一些写着“张贴净选盟海报可被监禁3个月?”及“大学应宣扬民主,不是沦为使净选盟噤声的工具”字眼的字报,揶揄理大校方在打压学运份子上遥遥领先。
举三例子轰双重标准
杨健燕接着举三个例子批评,理大校方和警方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持有双重标准,显示这是一项发生在理大校园的政治打压事件。
“警方小题大做地火速提控陈泓凯,但却未对付今年2月26日反稀土绿色盛会上的滋事份子,显示了当局的双重标准。”
“第二、校园的布告栏上尽是一些未经校方批准的商业广告和传单,为何张贴这类海报或传单者不被校方对付,反之,张贴净选盟集会的海报者会被捕?”
她不忘提醒,他们曾在2010年举报一名学生在校园选举期间亮刀割破布条的案件,但校方与警方却一样没有采取行动。
“所以,校方要传达的是什么讯息?他们是否依然抱着封闭的思维及过敏地抗拒民主诉求?”
打击罪案别不务正业
另一方面,杨健燕宣称,只要不危害他人的安全为前提,任何人有权利自由进出校园拜访朋友和使用大学里的公共设施。
“犯罪者未必是外人,也可以是学生,保安人员要提高他们的专业去应对罪案才对。正如他们扣留陈泓凯后,拒绝披露带他到什么地方。”
他提醒,警方及保安人员的职责是维持治安,解决校园及社区的罪案,不是浪费时间与金钱在打压社运份子。
针对何以凌晨才进入校园张贴海报,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代表萧佳盈表示,学生平常都会在晚上贴海报,而且陈泓凯是为了传达资讯,不是要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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