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校内张贴海报被列为刑事罪,学运促归还大学校园公共开放空间
May 9, 2012 Leave a comment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谴责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47条文(刑事侵入)罪名提控大马人民之声实习生陈泓凯,并要求理大校方撤销此案。
陈泓凯于凌晨时分在理大校园张贴净选盟3.0集会海报而被警方扣查。对于这起事件,警方迅速地提控陈泓凯,并以夸张的手法处理此案。可是对于今年2月26日反稀土绿色盛会上的滋事份子,在场的警员却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未将他们绳之以法,让真正犯罪的人至今仍逍遥法外。这不禁让我们有理由质疑警方持有双重标准,并以不合理的理由来打压社运份子。
任何人都有权利进出,使用大学里的任何设施。
只要不危害其他人的安全作为前提,任何人有权利自由进出校园拜访朋友和使用大学里的公共设施。到今天为止,警方或校方还未说明,泓凯何以犯了刑事侵入罪名,如果只是因为其非学生身份进入校园范围足以构成罪名,那么所有进入校园拜访的非学生人士岂非都犯了刑事侵入罪?这是不可理喻的。如果是因为张贴海报,那么罪名更无法成立,因为我们时常可以在大学或学院的布告栏上看到一些未经校方批准的商业广告和传单,为何张贴这类海报或传单者不被校方对付,反之,张贴净选盟集会的海报者会被捕?
发表:
8 tuntutan, sebelum PRU 13
Gerakan Menuntut kebebasan akademik
ISA & EO zalim. Hentikan tangkapan tanpa bicara!
No to GM Mosquitoes release in Malaysia

Malaysian Blogger
星火爭鳴
Recent Comments